科学技术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建立统一的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四)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编制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支持环境攻坚、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与推广。
(七)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全县科技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申报和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负责我县两院院士的推荐等工作,承担院士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拟订科技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中共武陟县委科技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行政事项服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二)业务股(政策法规股)。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公关;拟订全县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性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
(三)武陟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产学研协调创新服务,聚集各类创新资源,促进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科技人才(翻译人才)、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科技创新网站等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负责管理入驻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科技创新、科技创新融投资、学术交流、科技创业培训、惠企政策培训等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