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苹果官方推荐app征收土地公告 〔2026〕01号

时间:2026-07-06 来源:武陟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6日,“十四五”防洪工程项目经自然资源部《关于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焦作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6〕346号),同意武陟县征收集体土地0.747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

该批次用途为:水工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该批次涉及宗地五宗:宗地一位于武陟县大封镇赵庄村村南,东邻河务二局,南邻广利渠、赵庄村,西邻赵庄村,北邻星空苹果官方推荐app、河务二局、赵庄村;宗地二位于武陟县嘉应观镇秦厂村村南,东邻秦厂村,南邻秦厂村,西邻河务一局秦厂大坝,北邻秦厂村;宗地三位于武陟县嘉应观镇秦厂村村南,东邻秦厂村,南邻秦厂村,西邻河务一局秦厂大坝,北邻秦厂村;宗地四位于武陟县嘉应观镇秦厂村村南,东邻秦厂村,南邻秦厂村,西邻河务一局秦厂大坝,北邻秦厂村;宗地五位于武陟县嘉应观镇秦厂村村南,东邻河务一局秦厂大坝,南邻秦厂村,西邻秦厂村,北邻秦厂村。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地类及面积

征收大封镇赵庄村集体耕地0.0972公顷、林地0.0818公顷,合计0.179公顷;征收嘉应观镇集体耕地0.5249公顷、林地0.039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37公顷,合计0.5684公顷。

被征地单位

面积

(公顷)

区片编号

区片价标准(万元/公顷)

赵庄村

0.179

4108230401

60.00

秦厂村

0.5684

4108230401

60.00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注:占用基本农田部分按照103.5万元/公顷进行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等文件执行。

(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及补贴标准

1.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2023〕92号)执行。

2.补贴标准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豫人社〔2019〕1号)和《焦作市实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焦人社〔2019〕127号)执行,标准为71.442万元/公顷。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焦政文〔2020〕2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四)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焦政文〔2020〕2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青苗补偿标准:1.8万元/公顷。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就业安置等。

六、土地交付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各项费用。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收到足额补偿款之日后三十日内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及时交付土地。

七、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武陟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武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1-7273536

 

 

                                                                    武陟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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